没啥劫渡,俩仨道友
白发松龄蒲团卧,枕上长栖梦里貘
||历山焚酒书人||写罢诗文命便休 ||
石榴的颜色即是死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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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地三杰与雪国大衣——后知后觉的游戏随感

瞎玩瞎想瞎写,观点不同大家想骂我我也是安静如蚌壳的我很乖的不还嘴。

夜里跑任务,在海里瞎游。突然想起来,艾默里克,埃斯蒂尼安,奥尔什方。三年轻人合一起,或许可以被冠个“北地三杰”了。
这么一想,还挺有意思的。
艾默里克,伊修加德最后的教皇亦是最初的上议长。大海航行靠舵手,伊修加德重建靠爱美丽,北极星,常悬夜空中,不动如山,万古长明,后来人谁都得看他一眼才知自己斤两。
埃斯蒂尼安,伊修加德最后的苍天龙骑,屠龙者与邪龙之影,不知所踪的传奇。这种人最有意思,故事也会更多,也可能会是最早被遗忘的。屠龙之技,已无大用!屠龙之名,谁人能记?也许会成为新的情爱故事里的角色,龙骑士回老家结婚了!flag插了拔!谁说枪兵幸运E?吃我一记!
奥尔什方,英雄的挚友,巨龙首的曾经的领导者,惜天妒蓝颜,英年早逝,只剩零星故事。是流星,看到的人记了一辈子,没看到的人无论听怎样辞藻华美的形容都想不出来。至于画成画,画这种短暂虚无难以挽留的东西,大部分也就是个怀念怀念的意思了,你指望画能复制那一瞬突如其来的情感——一见钟情一眼万年一阵绞痛,这是不可能的。画不可能复制整个大环境的。

伊修加德!伊修加德!山岳之国,白雪之都!
人人争相夸耀你那冷酷的美丽。
我却要歌颂你热情如火,温暖胜春。
只因为此处有人名为奥尔什方。

史诗,向来喜爱歌颂时代的开创者和时代的结束者。庸碌向来不属于这个题材的书写范围。“我”在跑任务的时候,也是真傻了,竟然觉得真的千百年后有吟游诗人写唱“我”的事迹,“我”揍过蛮神,屠过龙,造过反,革过命,杀人如切菜,摊事如喝水。风里来雨里去,蘑菇力门前修煤气。你说说,这大陆上哪位有头有脸的领导人,不认识“我”不晓得“我”不麻烦过“我”?真的,面子,大。人脉,广。见识,多。朋友,少。爱人,且饮三杯烈酒再谈。
我一直相信一点,干革命的必须有舍家抛业的觉悟,一旦沾上爱情,就是海水倒悬灭顶之灾,两败俱伤那是好的,有好心人给你俩埋在一起,这叫什么?这叫亡命鸳鸯啊!好坏有个鸳鸯,比翼双飞的意思。黄泉有你,何等无惧。阴阳两隔,这是最惨的。诸位都明白。揍得了蛮神,屠得过邪龙,海德林的大使徒,有什么用?空一身美名盖世无双,虚一身技艺十八般职业样样精通,摸鱼做饭奶Tdps三修,又怎样?你还是不会逆天之术,不能起死回生时光倒流,早知忠臣是奸佞,恶人獠牙哪里呲。剧本改不了,写故事的人不是你,你也是个被写的。被写得颠沛流离,还乐颠颠的,不乐行吗?不行,你是英雄。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,你非凡木,摧枯拉杂之,不能毁也。

史诗啊,英雄啊,一定要有一丝的悲剧元素在里面,才显得诗里的英雄一哭如此铁骨铮铮也有柔肠百结寸断之刻,也让听众们传唱者们在诗外跟英雄一起对反派恨得牙根痒痒,同仇敌忾恨不能跳进去揍人。人间人,死了朋友,知心朋友,都快成爱人同志的朋友更是,非常值得一哭的。这哭,还不一定是当时目击死亡就哭出来,因为大多数死亡太仓促,太快了,一瞬间,根本哭不出来。都是等回过神来,甚至刚开始还没觉着人走了茶凉了,还领着迷你人偶四处乱跑,等想起来了,整个人哭得跟块水桶里泡着的抹布似的。例如“我”,坐在红玉海底,把奥尔什方的人偶叫出来,一边哭一边看着。其实很不好意思,但是夜里人少,直接蹲在碧玉水以太之光下面嗷嗷哭,掩面哭。迷你人偶很傻的,不会安慰人,只会抽出剑来扛着盾,一脸警惕地四处看,再要不就是伸个手,点点头。
“我”在伊修加德跑任务,穿一身浅绿舞娘服,白雪飘寒风吹,衣服飘逸得很,我坐在屏幕前都觉得冷,骗自己英雄阁下天赋异禀,是一团火燃烧自己温暖大家,但还是翻了衣柜。没有好看的带皮毛的衣服,就凑活穿了。打教皇厅前我没心没肺地还去烫头染衣服,前天打龙,掉了葡萄紫染料,美滋滋地换了颜色。同行的拉拉肥战士是熟人,叫到教皇厅里一通操作猛如虎,直杀上楼,猛地冒出一句,“你衣服染成黑的了?不错不错。”
“不是,是深紫啊。可能是夕阳光照显黑。”
现在一想,这肥话里有话,“我”个鲜嫩豆芽,就这么被涮了。
后来“我”木楞楞地跑完了伊修加德的主线,福尔唐家给了我件伊修加德大衣,我想太好了!这毛领子这配饰!太好了,不用在雪里风里受冻,奈斯!然后恰好换了一身六十级白魔衣服饰品,大方型紫宝石戒指,左右各一个套上,黑靴白手套加帽子配伊修加德大衣,文质彬彬又野心勃勃。差一把手杖,头上镶块大钻,急眼了抄起来敲怪也带劲,但是没找到,就先凑活凑活过了。

穿上这件大衣,你就是雪国的情人。
这大衣在黄金港里看着真是热,翻过长城到神拳痕我都是骑着鸟溜着阴影边走,更别说在海底游泳,常令人担忧毛领能不能干透。然而就是舍不得脱下来。包里也有淑女水干,染赤橙红绿青蓝紫不是事儿,那位可爱的战士拉拉菲尔还贴心准备了木屐,齐全得很,随时入乡随俗或者让本来就是敖龙族的你衣锦还乡。但是,舍不得啊舍不得啊!雪国的情人,你我之间在这异国他乡里,只有这一件“单薄”衣物作为联系,异乡人当要问“我”:远方的客人,冒险者,你穿的衣服不是本地常见的,请问你是来自何处呢?请问你这是哪一国的打扮呢?
这样“我”就可以羞涩甜蜜地回答“这是伊修加德贵族的衣物,是我挚友兼爱人的家人所赠。”


希望有吟游诗人能在千百年后真的给这三位封个“北地三杰”的称号。虽知如此虚无缥缈,但人不靠点痴念有滋有味的活下去,未免更加虚无了。
FF14真好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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